拖欠农民工工资反映情况函
致:济宁市人民政府
2018年1月,我公司(上海传连建筑有限公司)与总承包单位即中东建设集团公司签订分包施工合同,分包由其总包的施工任务中的东方文博城河西S区装饰装修及二次结构项目施工任务(工程发包方是山东省济宁市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)。
根据合同约定,2018年5月19日进场施工,我公司现已严格按合同约定完成第一节点施工任务,但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义务,经我公司多次催告要求支付,至今为止仍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。该工程款涉及工资约200万元、材料款约500万元,导致农民工工资、材料款不能按时发放,职工反映强烈,要求发放工资。恳请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,关注我们为盼!
工程发包方:山东省济宁市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总承包方:中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情况反应方(分包方):上海传连建筑有限公司
联系人电话: 邱经理 13482228883
工程地址:济宁市高新区孟子大道与蓼河路交叉处往南1000米(蓼河路路东)
2018年10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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